香港前律政司司长、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的道理已摆在眼前,部分社会人士只是不接受解释,并不代表有关决定在法律上没有道理。


香港电台今天(31日)引述梁爱诗在一个电视节目中表示,相信港府考虑过引用《基本法》第18条落实安排,但有关条文只适用于国防、外交及主权等不属香港自治范围的问题。进出境管理、检验检疫及土地管理权都在香港自治范围内,引用第18条反而是违反《基本法》。


梁爱诗指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非法律解释,也没有约束力,但人大常委会已清楚讲明“一地两检”符合宪法及《基本法》,认为即使最终要释法都不会有其他解释。


她也表示,若有人打算提出司法复核,应先评估成功率。


此外,梁爱诗强调,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不是任意行使,不会单纯因为有人不接受决定而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