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铁路公安处官微今日发布情况通报称,1月5日16时44分, G1747次列车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公安机关对此开展了调查取证。
据人民网报道,罗某10日上午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依据该条例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责令罗某认错改正,对罗某处以2000元人民币(约500新元)罚款。
此前,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发布通报称,该乘客为合肥市永红路小学教导处副主任罗某,由于其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已被停职。
罗某昨晚还曾在网络发文抗议学校无权让她停职 ,她说:“我教学又没过错……我是在火车站犯了一点错,为什么我的工作单位给予我不相干的处罚。”
另外评论指出,这些行为说到底都是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在作怪,这种将把小事变成大事的能力,说到底是因为平时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
女子在高铁上的荒唐行为,因为公之于众后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警方可以继续追责,当事人单位可以作出处理,其行为还有可能被列入文明出行黑名单。可是现实生活中那些司空见惯的行为,又有几个人把它当回事,认真反思一下的。没有平时惯出的这些毛病,也不会有高铁上的这种随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