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昨(10)日三读通过《劳基法》修正草案,并自3月1日起全面实施。劳动部长林美珠表示,法律没有空窗期也会同步进行劳动检查,特别针对国公营事业、交通运输业、医疗院所等采轮班制行业,优先实施专案劳检。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林美珠强调,3月1日起,若未经劳动部公告,不得擅自适用松绑七休一、轮班间隔8小时的规定。此外,适用松绑七休一、轮班间隔8小时、延长工时的弹性,也要经过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30人以上企业还要向当地主管报备。
经济部长沈荣津也表示,希望企业主在修法完成后,赶快思考如何让员工静下来,然后把士气带起来。这次修法结果不应用输赢来解读,大家要赶快回到工作岗位,把业绩做起来,然后利润大家共享,就可以一起来加薪。
《劳基法》修法后,劳资会议的角色愈加重要。林美珠表示,劳动部将辅导企业召开劳资会议,首先针对中央各部会所属国营事业、机构、所辖园区,特别是经济部和科技部所辖工业区、加工出口区、科学园区内的企业,优先辅导劳资会议的运作。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长王厚伟表示,各地方政府尽速对辖区内未召开劳资会议的企业,发出限期成立劳资会议“催设函”,通常会要求企业在接到“催设函”的三个月内,成立劳资会议。
台湾现仅约有7万家企业成立劳资会议,多为大型企业,截至目前止,企业不开劳资会议并无罚则。不过,劳动部官员举新北市的做法,发函企业加注“警语”,“提醒”企业不成立劳资会议,未来劳检违法《劳基法》规定就开罚;强烈暗示不开劳资会议的企业,恐会面临劳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