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任律政司长郑若骅早上出席电台节目,就僭建风波解画。问到为何银行按揭无提地库,以及为何以比市价多一倍价钱购入相关物业,郑若骅称,当时买物业时,她很多时间都不在香港,“买的时候不为意”。她又说,与家人都很喜欢这物业,而且是自住非炒卖,故“能承担都愿意买这楼”,强调决定买该物业时,未听到雷曼事件。
据明报报道,本身是特许工程师及资深大律师的郑若骅在节目中,被问到为何不知大宅有僭建,她指与家人看物业时,已是现时状况,“连装修都做好了”,“买时好锺意这间屋,好快就决定买,买之后无为意相关事情”。至于“签了文件为何不知”,她重申“实在好忙,无为意到”,加上“家人看到(该物业),亦都好需要尽快有物业搬入去住,喜欢这间屋,无关注到条款”。
不过她强调这不是藉口,“的而且确这物业是我的,是业主,无检视或处理(僭建物),我要承担责任”,故她郑重向市民道歉。
问到为何雷曼事件发生后,仍以多一倍价钱买楼,郑若骅指,“我与家人好喜欢这物业,心仪这物业,因为已经整好了,当时价钱能承担都愿意买这楼”。她称,决定买楼时未听到雷曼事件,“决定买了后才发生”,而且该物业属于自住,无想过“踢契”,“自住用,愿意承担这价钱,付出这价钱买需要及喜欢的楼宇”。
郑若骅否认认识上手业主,亦否认借提高按揭“套现”。至于雷曼事件当年9月中发生,惟她9月底仍签署买卖合约,郑若骅重申“需要一幢物业搬入去,钟意这物业”,强调楼市升还是跌,与“自住”物业无关系。
对于银行接揭文件无提地库,郑若骅说,她买物业时“好多时间都不在香港,买的时候不为意”,但认为这些不是藉口,“始终物业(我)是业主,有僭建我承担责任,可以做得更好,希望大家再一次接受我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