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彰化地检署庄姓女检察官侦办一件重大刑案,认为嫌犯涉案重大又有串证逃亡之虞,今天上午向彰化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陈姓法官召开羁押庭时,庄检察官莅庭论告,双方对犯罪法条和事证产生争辩,陈姓法官似乎坚持不同见解,庄检察官力争,双方激烈争辩,因僵持不下,双方似乎都动了气,陈姓法官竟然宣布当庭逮捕,女检察官当场愕然。
此事传开,引起法界譁然,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汉强已赶到法院了解状况,法院也忙善后。
法界人士说,法官当庭逮捕检察官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举动,因为检察官是代表地检署莅庭论告,法官和检察官在法庭因法条与事证争执,这是很正常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法官是无权当庭逮捕检察官。如果,双方争辩不下,法官认为检察官无理,可宣布暂时休庭,缓和情绪后再开,或要求地检署更换莅庭检察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