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饭是春节的重中之重,也是一年中最隆重、最重要的场合之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中国家庭选择在饭店吃年夜饭。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报道,现在一些饭店不仅“一席难求”,还出现了“限时吃完”的“奇葩”规定,超时消费还要多收取费用。这些意想不到的条款,让本应祥和喜庆的氛围变了味。


据成都商报报道,在成都的一家中餐酒楼迎宾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去年12月份他们就开始预订年夜饭。“现在包间只有两个了,如果你要预订,请尽快,不然包间可能一会就没有了。”该工作人员说,今年年夜饭的价格与往年基本持平,大年三十晚上人特别多,建议预订中午,或者预订大厅的位置。


面对年夜饭预订火爆的情况,一些商家在用餐时间上打起了算盘。位于成都市的一家星级酒店工作人员介绍,预订年夜饭的人多,因此大年三十晚上分了两轮,“5点至6点30分预订的,必须在1.5小时内吃完。”另一家酒店的工作人员则提醒,如果9点30分之前没有吃完,则需加收100元“超时费”。


无独有偶,据法治日报在北京的调查,也发现一些饭店存在限制最低消费、仅接受预约套餐、收取服务费等现象。


四川律师事务所郑逢生律师认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不能以牺牲消费者的权益作为前提。“如果因为顾客不同意限时用餐,就不接受顾客的预订,同样侵犯了消费者合理的自由选择权。”郑逢生表示,个别酒店作出的“限时”和收取“超时费”的规定涉嫌“霸王条款”,也违反了春节的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