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在去年9月底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并成立宪法修改小组。官方经过三个多月的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形成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今早在人大会议开幕式上,就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形成过程进行说明。
王晨介绍,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去年9月29日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为此决定成立宪法修改小组,在中共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张德江担任组长,政治局常委栗战书、王沪宁任副组长,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人士参加。
去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征求对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意见的通知,请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提出宪法修改建议,共提交书面报告118份。
此外,统战部也召开了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梳理,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共提出2639条修改意见。
王晨透露,宪法修改小组在此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形成了中共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交由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政治局会议审议。
去年12月12日,中办发出通知,就草案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反馈书面报告118份,共提出修改意见230条。王晨说,中共中央还以适当方式征求了党内部分老同志的意见。
同月,习近平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各代表意见和建议,党外人士共提交书面发言稿10份。
今年1月2日至3日,张德江主持召开四场座谈会,分别听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委负责人、智库和专家学者、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人员对草案稿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士提交书面材料52份。
王晨说,宪法修改小组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进行汇总梳理,逐条进行研究,对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交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政治局会议再次审议。
1月18日至19日,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于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1月29日至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宪法修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中共中央修宪建议为基础,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经会议审议和表决,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联合早报北京特派员林子恒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