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在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海洋资源开发需求不断增长,深圳拟改变过去以申请审批方式获取海域使用权的模式,建立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制度,对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意向用海人的用海或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据南方日报报道,记者11日从深圳市法制办获悉,为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促进海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已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海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


据报道,目前深圳海域使用权市场尚未建立,但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方面表示,随着深圳推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海洋资源的开发需求不断增长,过去以申请审批方式获取海域使用权的模式已难以满足多元化的用海需求,引入市场手段、保障海域资源配置公平公正是当下促进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必然选择。


《条例》此次拟提出,在海域使用权一级市场,建立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制度,由海洋主管部门制定申请批准使用海域目录。属于目录外的用海或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意向用海人的用海,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具体而言,属于目录外且不需填海的用海,将对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其他符合条件的用海意向人的,就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否则,以原用海意向人作为申请人办理用海审批。属于目录外且需填海的用海,则直接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