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由时报报道,当年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不仅是二二八事件元凶之一,更为国民党取得不当党产。


台湾行政院党产会在国史馆解密档案中发现,陈仪在1947年党政联席会议上,指示由长官公署接收自“日产”的国产,迅速拨给国民党。对此,党产会委员痛批,国民党一开会“说拨就拨”,根本不管国有财产怎能放在党的口袋。


党产会公布当年会议记录,讨论事项有二,俱由台湾省党部提出,其一为“请迅予设法指拨台北县市党部办公地址以利工作案。”本事项决议:“由长官公署令饬各县市长会同各该县市日产处理分会,参酌当地寔际情形迅予指拨。”


第二讨论事项为“各县市政府本年应拨社会事业费,倘未请拨应如何办理请公决案。”本事项决议:“由省党部、长官公署民政财政两处会商办理。”党产会委员质疑,陈仪是行政公署长官,党政会议找陈仪去当主席,由台湾省党部提案,会议结果竟叫行政公署去“指拨”。


党产会强调,国民党早期能以“转帐拨用”无偿取得国有特种房地产,乃透过威权统治的政治方式,陈仪之例只不过是冰山一角,长年以来数百笔不动产陆续被国民党变卖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