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迟未核定台湾大学新任校长管中闵人事案,管中闵昨天(1日)再度发表声明,批评台教育部推诿懈怠,违法而不作为,教育部及相关人员自应承担法律责任。他也强调,自己将为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坚持到底。


据中通社报道,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1月5日选出中央研究院院士管中闵为新任校长,原定2月1日上任。后续却传出管中闵兼任企业独立董事、涉论文抄袭、到中国大陆兼职等风波,教育部至今未核发校长聘书。


管中闵于3月22日在面簿发出声明,要求教育部于3月底前决定是否聘任,莫使台湾大学陷入目前校务擘划、决策与年度财务规划产生困难的窘境。


不过,教育部截至前天(31日)为止,仍未公布台大校长人事案的结果。


管中闵昨天再度于面簿发表声明,指依大学法规定,教育部对公立大学遴选委员会所选任之新校长,应在一定法定期限内予以聘任;教育部对本届台湾大学校长聘任,最迟不得逾越今年3月18日之最后期限。


该声明中也提到,台大校务会议已于3月24日表达明确共识,对台大报请核聘由遴选委员会所选出的新校长,教育部应速予核示。但教育部却推诿懈怠,违法而不作为,不依法核示新校长聘任案,致使台大校务决策与年度财务窒碍难行。教育部及相关人员自应承担法律责任。


管中闵在声明最后也强调,为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他定当坚持到底。


台教育部当天则回应称,不会故意延宕人事案,但此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加上行政单位有一定的作业程序,应给合理时间去检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