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内政部长叶俊荣遭指控名列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师资队伍”的网页中,为“兼职教师”,并介绍他是“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对此,叶俊荣今天举办记者会,否认在对岸兼任教职,指出曾在担任台大专任教授期间至浙江大学短期讲学,属一般学术交流常态的短期客座讲学,符合相关规定。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台湾内政部指出,叶俊荣在担任内政部长前,在台大法律学院担任专任教授,除发表研究论文,也获邀至国际大学从事短期讲学,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等。


台湾内政部强调,叶俊荣于2002年至2006年担任政务人员,自2006年调期满后,返回台大担任专任教授,近十年都未兼任该校编制内行政职务,全心全意从事学术研究。


叶俊荣指出,他是在2011年12月19日起至2012年1月15日止,受邀至浙江大学教授兼副院长朱新力所开“政府管制与法治行政”课程讲学,属于一般学术交流常态的短期客座讲学,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