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昨天审议十四项全国性公民投票提案,认定其中四项符合法律规定。其中包括前台湾总统马英九领衔提出的“反妨害司法”公投案,以及三项关于同性婚姻、性别教育的公投案。至于另十项公投提案,将举行听证厘清相关争点。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公投法修法后,废除以专家学者组成的公投审议委员会,由中选会自行审议提案是否符合公投法。对审核认可的公投提案,中选会将函请户政机关,于十五日内完成提案人身分查对。如果合于规定,相关立法及行政机关30天内提出意见书,之后进入连署。
中选会指出,马英九所提“您是否同意:针对总统、立委、监委等高阶公职人员以及司法与行政首长,意图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所涉司法案件获得有利或不利之裁判或处分,而对司法人员施以胁迫、恐吓、关说或其他非法之行为者,科以刑罚?”经审议合于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