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部昨晚指出,为确保岛内高科技业者出口权益,经济部贸易局于4月23日函请相关公会转知会员注意,经济部已将大陆的中兴通讯及中兴康讯等两家公司列入台湾战略性高科技货品出口管制对象。


凡台商出口货品至该两公司,均须事先取得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证后,再向海关报运出口。相关申请桉件审核,如未涉及核子、生物、化学等军事武器发展之用,贸易局等发证单位于3至5个工作日内发证,倘有疑虑则将协请相关单位审查,于10至15个工作日内发证。


《联合报》引述经济部表示,美国于4月15日发布,中兴等两家公司并没有遵守先前与美国政府认罪协商,妥适处分先前违反输出美国货品至伊朗及朝鲜之作为,自4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止,这两家公司不得自美国出口任何商品、软体或科技,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也不得为该公司进行出口;美国国内及海外的企业也不得与中兴公司有任何交易。


经济部官员说,台湾为配合国际合作及协定,及引进高科技产品之需要,自1995年起实施战略性高科技货品出口管制制度,每年对岛内高科技货品业者举办4至6场宣导会,协助厂商建立企业内部出口管控制度,让业者充分瞭解高科技货品出口管制规定,避免厂商违反台湾及国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