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在检查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述责述廉报告时发现,部分干部的报告存在照抄照搬、相互抄袭的现象:有的把2016年的报告改个时间,就变成2017年的;有的把报告中的“十八大”直接改为“十九大”;有的两份年度总结,95%的内容相似。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其中,曹某前后两年的报告,只有两处改动:一个是标题,2016年,曹某的报告标题是《2016年度述责述廉报告》,2017年报告的标题换成了《2017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第二处是报告的第一段第三句话,2016年写的是“以‘十八’重要精神思想为指导”,2017年则改为“以‘十九’重要精神思想为指导”。其余的报告内容几乎一个字未变,连缺字少句都一样。


对比完曹某的报告后,工作人员把苏家乡其他几位领导干部的报告与曹某的报告比对发现:苏家乡党委副书记陈某某的报告,与曹某的几乎完全一样,“两人的报告,有95%的内容完全相同”。


陈某某和曹某的报告都是三个小标题,只有第一个小标题略有不同。曹某的是“加强学习 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陈某某的是“加强理论学习 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其余两个小标题则完全一样。


“还有一处不同就是最后一段的第一句话,曹某写的是‘作为乡人大主席’、陈某某写的是‘作为党委副书记’。”一位工作人员说。


共18名乡镇(街道)科级领导干部因此被通报批评,其中2名相互抄袭的领导干部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和诫勉谈话。


东兴区苏家乡一位干部说。“报告年年交,以为交上去也没人看。没想到,纪委监委会如此认真。”


内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春江说:“年终述责述廉报告照抄照搬,甚至相互抄袭,是缺乏担当、作风不实的表现。要坚决对干部队伍中的形式主义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