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金哲宏案取得进展。2018年5月9日,澎湃新闻从长春监狱工作人员处获悉,吉林省高院已决定再审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通知书已送达金哲宏本人。
据澎湃新闻报道,和刘忠林一样,金哲宏今年50岁了,两人都在被吉林高院认定为杀人凶手后持续申诉。不同的是,刘忠林于4月20日被吉林高院再审宣判无罪,而金哲宏重病缠身,依旧在监狱中苦候。
澎湃新闻于2014年4月29日曾报道吉林金哲宏疑案。金哲宏被认定为1995年一起命案的杀人凶手,被判处死缓,该案无直接物证和目击证人,定罪依据几乎仅是金哲宏的口供,他曾多次控诉被刑讯逼供。
报道刊发当日,吉林高院官方微博随即回应称,将立即调取该案全部卷宗,认真调查了解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如今已过去4年。金哲宏代理律师伍雷曾于2018年3月会见金哲宏,狱中的金哲宏身患糖尿病、肾结石、心脏病、胃病,只能靠拄拐前行。
第一次开庭,金哲宏当庭翻供,否认杀人。
在《申诉状》中金哲宏自述称:“刑警用长绳子把我手背在后面五花大绑给我吊起来开始打我(使用带棱角的烟灰缸砸我),强行逼我承认拉过被害人,我没有承认……我实在是扛不住他们对我惨无人道的刑讯,不得不按照他们逼供的说辞去说……在我多次回答不对时,他们便让我学他们的话去回答。”
1997年,吉林省高院撤销金哲宏案一审判决,发回中院重审。重审后,吉林市中院依然认定金哲宏有罪,判处死缓。
此后,省高院再次发回重审。经过第二次重审后,吉林市中院仍判金哲宏死缓。
吉林省高院没有再将案子发回,于2000年8月维持了死缓的判决:“本案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但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可酌情从轻判处”。
这与刚获无罪的刘忠林的死缓判决相似。刘忠林案一审判决显示,“被告人刘忠林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严惩,但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可予从轻判处”。但不论是刘案还是金案,判决均未就何种“具体情节”做出阐述。
2018年5月9日,澎湃新闻从长春监狱工作人员处获悉,吉林省高院已决定再审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通知书已送达金哲宏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