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子涉在香港法庭内拍摄 至今未交保释金 法官颁拘捕令据《明报》报道,持有香港身分证的内地女子唐琳玲,被指在香港法庭审讯期间拍摄。法官上周五(25日)批准唐琳玲以5万港元(8600新元)保释,惟律政司一方今天指出,72小时缴款期限已过,唐琳玲至今仍未缴款。警方到唐琳玲留下的地址拍门,但发现没有唐声称居住的单位号码。法官陈庆伟颁下拘捕令。陈官上周五指出,警方已着手调查事件,将会取走唐琳玲的手机检验。当警方完成调查后,律政司会按调查结果考虑如何处理。法官批准唐以5万元保释,并须于72小时内支付,其间须住在其报称的地址,即其友人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