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起诉17人于2014年在占旺清场期间涉违反禁制令,控方日前读出开案陈辞时,法官指收到投诉有内地女子疑在法庭内拍摄,法官上周五(25日)批准涉事内地女子唐琳玲(35岁)在72小时内交出5万元保释,并须住在报称地址。惟律政司一方昨指出,她未有在限时内缴款,警方上门寻人发现她报称的单位根本不存在,法官昨遂发出拘捕令,至下午女子被捕及被带上法庭。


据《明报》报道,唐琳玲今首在法庭内回应拍摄事件。她表示,昨曾与耶稣交谈,耶稣亦认为不是一件大事,亦认为她没有意图、亦没有拍摄。法官陈庆伟问唐是否曾患有精神问题,唐笑指“没有,绝对没有”。


唐回应称,这是公开案件、公开聆讯,所以没有特别注意不能拍摄,而法庭外亦设有电视,法官又容许公众使用手机。她又说,本案涉及公众利益及敏感,应收集更多公众意见。


唐续称,“我大概跟耶稣交谈一下”,翻译员随即表示惊讶,以为听错唐的意思。唐再表示,耶稣认为这是一件小事,也认为她是无辜的,及无意亦事实上没有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