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报道,从今天(1日)起,广州在该市中心区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个自然日。这项措施的首个有效期将为5年。


广州市公安局于6月1日发布《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根据通告,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管控区域包括广州市天河区、荔湾区、越秀区等大部分公共交通发达地区。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对驾驶员每次处以200元,并扣3分的处罚。交警部门已在管控区域路段设置提示牌。


根据规定,对确因政务、商务、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等特殊通行需求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的车辆可不受新规的管控。


广州市交管部门预测,新规实施后,广州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将有所缓解。其中,管控区域每天或可减少10万辆外地车,早晚高峰期会减少2万,对车流量下降、车速提升都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