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行为,上海官方出台规定,自今天(3日)起,企业在沪购买商品住房,需要同时满足设立年限、累计缴纳税款和职工人数三方面的条件。


据中新社报道,上述《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规定》)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出台。


根据《规定》,自今天起,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已满五年、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元人民币(20.46万新元)、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五年等条件。


不过,企业近年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购房时不受上述企业设立年限和员工人数等条件的限制。


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三年”提高至“满五年”。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从中国全国来看,上海一直是楼市调控政策执行最严厉的城市之一。此次出台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宅的政策,在情理之中。


同时,从政策内容来看,也是符合申城调控一直以来有的放矢的特点。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政策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企业购买商品住宅,而是通过设立年限、纳税金额和职工状况等条件,在尽可能保证正规企业合理购房需求的同时,可杜绝部分临时注册公司和“壳公司”规避限购、参与炒房的空间。这体现出上海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的政策导向。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部高级分析师卢文曦认为,此前个别新房开盘出现了大量以公司名义参与摇号购房的情况,对新房市场的公平性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新政出台可有效减少这种情况;同时,延长企业购房商品住宅再次上市交易年限。


此外,也有助于震慑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炒作氛围”,保护刚需购房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