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上级部门督察后,江苏泰兴市担心被指责为“不作为”而领到“蜗牛奖”,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拆除高速公路沿线300多块俗称“高炮”的户外广告牌,速度之快,让当地政府遭受“违法强拆”的质疑。


澎湃新闻报道,当地多名广告业主近日反映称,他们建设广告牌之初,已获政府部门审批,此时却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实在不能理解。而且,基层政府在未通知业主,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居然“强行拆除”“高炮”广告牌。他们认为,当地政府涉嫌“行政违法”。部分广告业主已向泰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报道,此次“高炮”广告拆除纠纷,涉及数十家广告公司及村级组织。


2017年2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对国省干道、高速公路、航道、港口码头、铁路周边开展洁化、绿化、美化“五项行动”。其中,整治高速公路违法广告设施成为“五项行动”中的重要内容。


据泰兴“五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联络员田留军称,泰兴境内有京沪、宁靖盐等多条高速公路,里程较长,沿线“高炮”广告数量众多,仅违法建设就达378块,涉及近10个乡镇。泰州市出台工作方案,要求“三年任务一年完成”,到2018年6月底,全面拆除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建设的高炮广告,迁移或拆除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广告牌。


田留军表示,今年4月18日,泰兴市因为拆除违法“高炮”广告不力,被泰州市效能办以“不作为”加以批评,泰州市还派人到泰兴进行督查。如若问题未及时整改,有可能会被颁发“蜗牛奖”。


田留军称,据他了解,乡镇无权许可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经营,对于乡镇政府批准业主建设广告牌的问题,泰兴市纪委或将介入,调查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如果证照涉嫌造假,公安部门或将进行调查。


田留军表示,根据基层政府的反馈,在4月18日之前,有乡镇已经开始行动,之所以没有通知广告业主,是因为无法联系到人,只能当“活死人”,所以直接进行拆除。不久后,前述广告牌拆除行动引发不少纠纷,业主随即向泰州、泰兴相关领导反映了相关问题。田留军说,泰州市效能办再次对泰兴进行督查,说“我们乱作为”。


对于业主已提起行政诉讼,广告牌却仍遭强制拆除一事,田留军表示,拆除违法广告牌的主体是乡镇一级政府,五项行动小组办公室只是协调机构,具体情况还需详细了解才能给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