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中国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央调剂基金按季度上解下拨,目前人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于近期出台实施,确保三季度启动资金缴拨工作。
据中新网报道,今年6月,中国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此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基金结余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等东部地区,累计结余最多的7个省份占全部结余的三分之二。他说,辽宁、黑龙江等部分省份已经出现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基金运行面临较大压力。
游钧表示,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以后不改变现行的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所以它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个人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