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公报今日刊登公报,宣布明年1月1日设立市政署,同时将撤销现时的民政总署,澳门政府表示,会确保现职民政总署人员过渡至新设立的市政署。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澳门立法会早前细则性通过《设立市政署》法案。法案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取代现时的民署。市政署为澳门《基本法》规定的非政权性市政机构,受澳门特別行政区政府委托,由澳门特区行政长官监督,行政长官有权委任市政署机关的成员及免除其职务。市政署设有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市政咨询委员会,主要职权是为澳门居民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服务,并就这些事务向政府提供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