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今日公布,将取消11项行政许可,当中包括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据《星岛日报》消息,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就业于2005年10月起实施许可制度。国务院在决定中规定,在取消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审批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社会保障、失业登记、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