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今天开放申请台胞居住证首日,不少媒体报道各地办理情形,对于申办居住证是否增加稅务负担的疑虑,大陆国台办一早就在网站澄清,台湾民众不会仅因申领居住证而改变在大陆的纳稅身分和纳稅义务,也不会仅因领取居住证而在大陆“负有全球所得纳稅义务”。陆委会质疑,说法矇混不清、刻意混淆视听。


据《自由时报》报道,今天是周休假日,但为配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开办首日,大陆6572个受理点皆正常作业。据了解,大陆各地台办已动员台商在开办首日前往申办,以营造大陆涉台受到热烈欢迎的现象。而大陆各地政府已在盘点有多少长住在当地的台湾人,并寄送统计表格的电子档要求台商、台干先行填写。


据大陆媒体报道,上海市台商协会会长李政宏、福州台协会会长陈奕廷与厦门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莹、重庆市台商协会副会长黄锦勋等人,都成为当地首位完成证件申请的台胞,而台企联会长王屏生今早也前往居住地的佛山市申请。


不过,大陆人大常务委员会8月31日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稅法”,大陆台商对于居住证可能被要求就全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稅,因此增加稅务负担而有所疑虑。由于担心台商观望,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一早就表示,经向相关主管部门求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有关规定,与相关稅收规定“没有对应关系”。台湾民众不会仅因领取居住证而在大陆“负有全球所得纳稅义务”。


陆委会说,陆方甫通过的“个人所得稅法”,稅法新制与居住证所要求的居住期间,基本一致,前者明订在大陆境内居住满83日者,视为稅务居民。后者明定符合在陆居住半年以上、具合法就业、合法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之一,得申领该居住证。两者均以相一致的居住期间,作为法规要件,绝非所谓“无对应关系”一语所可含混带过,也已有多方的质疑。


陆委会指,国台办矇混不清丶刻意混淆视听的说词,无法令各界接受,陆委会对于其一味作不当的政治宣传,忽视民众权益的作法,深感遗憾,也再次提醒赴陆民众,应注意相关风险。


陆委会强调,居住证是大陆一连串“名为惠台、实则利陆”对台统战措施的一环,陆方“内国化”与矮化台湾主权地位的政治图谋已昭然若揭,绝非其所对外宣称核发居住证予台方民众仅系为了提供生活便利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