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本月一日起开放在陆生活的台湾人申办居住证,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昨表示,正在研拟修法,拟要求领用居住证的民众有向主管机关申报的义务,否则将面临罚锾。
《联合报》引述邱垂正表示,申领大陆居住证的台湾人,可以托他人代办申报,不用亲自回台办理。他表示,申领大陆居住证的台湾人若未申报,将会有相关罚则,陆委会研拟以行政罚的方式,也就是罚锾,透过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方式,让配套措施更加完备。
邱垂正说,陆委会能体谅部分台湾人,因在大陆工作或求学,基於生活方便考量申办居住证,但这是陆方透过经济、社会融合,企图削弱中华民国主权的统战作为。因此陆委会近日已陆续邀请专家学者研拟修法,採取申报登记制。
他说,台湾人领用大陆居住证,无须在大陆入籍,不会违反两岸条例,目前行政部门规划领用居住证的台湾人有向主管机关申报的义务。
陆委会昨公布的“因应大陆对台31项措施成果报告”也指出,台湾人赴大陆的个人风险包括人身自由及安全风险、两岸法律竞合风险、个人隐私权易受侵犯、个人权益受社会信用评分制度侵害等。以隐私权为例,陆委会指出,大陆官方建置“天网”系统虽意图建立“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但强大的监控功能,对有意赴大陆就业或就学的台湾民众也会產生一定风险。
陆委会指出,大陆今年五月在全境试行“社会信用体系”,大量收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作为个人信用评分的指标,这种体制影响个人自身权益,台湾人对后续发展应多加注意。
陆委会表示,陆方提出对台31项措施的相关作法,部分涉及两岸公权力事项的相互配合,不仅不是陆方作为可片面达成,且恐陷台湾人误触法网。陆方近期更以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为理由,限制言论及人身自由变本加厉,强迫政治认同,已造成台湾人赴陆投资、就学、就业、任教等诸多风险,陆委会提醒台湾人及企业,务必注意赴陆发展与日俱增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