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艺人到内地发展,身价会翻几倍甚至更多,有传某些大牌红星酬劳以数千万甚至亿计。不少香港艺人也在内地成立工作室,如刘恺威、郑嘉颖、佘诗曼与王祖蓝等;刚在上海成立工作室的马浚伟表示,会有专责律师与会计师处理有关事务,“对个人也较有保障”。
据香港《明报》报道,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香港艺人接内地工作皆是收“税后价”,接工作时合约订明实收多少,税款由主办或制作单位向政府缴付;相信很多香港艺人不了解内地税务安排。该人士称,范冰冰事件后,香港艺人也将受一定程度影响,虽然仍收税后价,但制作单位邀请艺人时会多了考虑。
马浚伟昨天(3日)接受电访时说,工作室刚在上海成立,未正式运作,他近日也有留意有关事件,“个别例子我不评论,但我没有为新税制感到忧虑。我的立场无论艺人工作或做其他生意,只要合理合法,守规矩便没有什么要担心”。
提到有艺人可能不清楚税务,或堕税务陷阱,马浚伟也曾在内地演出,是否会特别检视有否交足税?他称自己是小心的人,过往内地工作所有合约皆由香港与内地的律师、会计师处理,他为此支付较多法律费用,但绝对值得,对个人也较有保障。他成立的工作室也有专责律师与会计师处理有关事务。
艺人黎耀祥受访时称,自己在内地没有户口,所以他在内地做任何工作,合约上都写明是收取税后的金额(税后价)。他说:“有关税项交由内地负责的人员处理,始终我不熟悉内地法例,钱银的事要写得好清楚,这样大家都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