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推出不足1个月,出现怀疑资料被盗用。香港警方先后接获两名女子报案,称以个人及银行资料应征工作后,怀疑被人以“转数快”形式从户口转账,两人合共损失近11万元(港币,下同,1.94万新币)。香港金融管理局已要求储值支付工具暂停电子直接扣帐授权(eDDA)服务。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警方证实,黄大仙警署及观塘警署分别于10月10日、11日接获两名女子报案,称早前经一个即时通讯应用程式应征工作,曾提供个人及银行资料。但其后银行帐户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分别被人转帐1.2万元及9.7万元。警方将两案列作“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案处理,暂未有人被捕。
金管局回应指,事件疑涉个人资料被盗用,与开设储值支付工具户口,并设立电子直接扣帐授权服务(eDDA)增值有关。一般而言,若果帐户持有人没有授权有关转帐,不须为交易承担责任。
金管局又指,“转数快”运作正常,事件与该系统及使用个人对个人转帐和支付服务的安全性无关。虽然电子钱包内的eDDA服务暂停,使用人士仍可透过即时转帐等其他方式,为电子钱包增值。
此外,据网媒“香港01”报道,香港特区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主席葛珮帆表示,在现行的“转数快”申请下,银行不会先向客户确认资料来认证,便开通“转数快”服务。她评估,有人可趁机盗用户口,透过“转数快”直接将款项转走,故与“转数快”系统问题无关,而是程序出问题。
她建议金管局制定清晰指引,要求所有银行收到电子直接扣帐授权要求时,即使该要求直接来自电子钱包的公司,银行都须向客户再作双重认证,以确保银行客户知道帐户已申请电子直接扣帐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