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由时报》消息,韩国瑜曾于2004年在云林西螺擦撞一辆无照超速的双载重机,重机后座乘客送医不治,法院判韩国瑜过失致死罪6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韩国瑜对此今下午3时30分将召开记者会对外说明。


韩国瑜在2004年1月3日晚间,驾车载着妻子李佳芬,在西螺新社路和兴农西路口,擦撞一辆双载重型机车,重机骑士没有重机驾照,且当时时速达90公里,远超过道路限速50公里,导致重机后座男子因颅内出血,送医8天后不治身亡;法院认为韩国瑜未礼让干线道先行,依过失致死罪判6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


据悉,此事在选前即有传闻,选前之夜结束时韩阵营曾表示对此事不予回应;判决书曝光后,韩国瑜说“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下午3点半会在记者会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