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个税改革实施首月,全国个人所得税减税316亿元(人民币,下同,约62亿新元),有6000多万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本次个税改革优化了税率结构,大幅拉大了中低档税率级距,改革红利更多地惠及中低收入人群。


据中新社报道,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介绍说,10月领取工资薪金所得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减税幅度都超过50%,占税改前纳税人总数的96.1%,减税金额达224亿元,占当月总减税规模的70.9%。


减税红包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增加消费预期,改善生活品质。“按照这个标准,仅第四季度就能省下个人所得税税款555元,双十一的时候也不心疼。”在北京,尝到个税改革甜头后的刘然笑着说。


据了解,类似于刘然这种工资水平的纳税人,是本次改革中,受益最大、降负最明显的群体,这正是“起征点”提高和税率结构优化双重利好共同作用的结果。


数据显示,改革实施首月,工资薪金所得减税304.1亿元,减税幅度41.3%,工薪阶层普遍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