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报》报道,台湾前总统马英九被控泄密等案遭起诉,高等法院去年5月二审宣判马英九有罪,判处四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2万元(新台币,约5300新元)。案件经上诉后,最高法院今天(3日)撤销原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高等法院审理前检察总长黄世铭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发现马英九有违法之虞。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马英九为了撤销王金平党籍,拔掉他立法院长资格,依涉刑法公务员泄漏中华民国国防以外秘密罪嫌、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和个人资料保护法起诉。
不过,台北地院认为,马英九是在行使“权限争议处理权”判无罪。高院去年5月宣判,依通保法判四个月,得易科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