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电台报道,港府完成草拟《国歌条例草案》,据悉行政会议今天(8日)审视《国歌条例草案》内容,草案将于本月提交立法会一读。


据了解,草案建议行政长官可规定应播放国歌的重要场合,并以附表形式载列,当中包括行政长官、行政会议、立法会以及法官宣誓仪式,均须播放中国国歌。


草案的建议与之前提出的内容大致相若,任何人公开或故意篡改中国国歌,或以歪曲或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可判监三年、罚款5万元(港币,约8660新元)。此外,国歌也不得用于商标或商业广告、私人丧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