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赵宇发出求救微博,称自己因阻止女邻居被施暴,与施暴者产生肢体冲突,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13天。昨天(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今天( 2月21日)凌晨发布案情通报,公布案发经过。通报称,检方认为,赵宇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鼓励见义勇为,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
警方通报,李某(男,50岁,四川人,包工头)和邹某滤(女,27岁,湖南人,娱乐场所服务员)于2018年10月相识,有多次往来。2018年12月26日晚,两人酒后一同乘车到达邹某滤暂住处,在邹某滤暂住处发生争吵,李某被邹某滤关在门外,李某踹门而入并和邹某滤发生肢体冲突,引来邻居围观。
楼上邻居赵某(男,22岁,黑龙江人,房地产公司保安)看见后去救邹某滤,李某被赵某踢中腹部后横结肠破裂,于2018年12月27日住院手术,2019年1月12日出院,据医嘱李某于2月11日到医院拔出造瘘管。经法医鉴定李某为重伤二级。
经晋安公安分局侦查,赵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转取保候审,经侦查,晋安公安分局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移送晋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某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已于2月19日在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居住,将视其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