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香港媒体今天(2日)引述来自北京的消息指出,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属于党政合一机构,与中共中央纪委合署办公,性质和国家中央军委与中共中央军委一样,在上个月20日公布的中共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工作报告,实际上就等于国家监委的工作报告,所以国家监委无需再向全国人大会议报告。
据香港《明报》报道,去年两会通过修宪成立新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并选举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纪委第一副书记杨晓渡出任首任国家监委主任。在今年的人大会议上,杨晓渡是否会首度向全国人大会议发表工作报告颇引人注目。
去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6条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报道称,有舆论据此推断,今年的人大会议上,国家监委可能需要首次向人大作报告。
不过,中国《监察法》第53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未规定国家监委要向人大会议作工作报告。
报道也引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消息称,2月20日,中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向全党全社会公开发布;25日,中共政治局委员、中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主持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特约监察员交流,听取意见。
消息指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合署办公,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接受党中央领导,对党中央全面负责,向党中央报告工作。
消息也引述特约监察员称,在合署办公体制下,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共同的工作报告,国家监委全部工作都体现在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之中。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文公布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就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全党全国人民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公开工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