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星岛日报》报道,行政会议今日(26日)拍板通过逃犯条例修订新方案,据了解,在原本涵盖46项严重罪行中,政府决定删除数项与个人及商业罪行有关的罪行,包括有关环保、与公司相关等罪行,至于贪污罪行会保留。


保安局早前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将移交安排适用至台湾、澳门及内地,引起商界忧虑。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连日会见商界代表,以解释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