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长韩国瑜近日出访中国大陆进行城市交流,率市府团队为高雄拼经济,几天下来会见了国台办主任刘结一和香港、澳门特首,对于韩国瑜促进两岸交流,没能随行的高雄市议员陈致中昨天(26日)在面薄上批评韩国瑜是骗子,“表面上卖农渔产品,实际上是卖台湾。”今早更将赴地检署按铃控告韩国瑜涉及“外患罪”。
据中时电子报报道,陈致中昨26日上午发文,他称贯彻“九二共识”就是贯彻“一国两制”,“有没有觉得你根本就被韩国瑜骗了?”陈致中提到,韩不可能天真的不知敏感度及严重性,他明知道,却心甘情愿作统战大戏的看板演员,配合国台办营造出“一国两制、百姓喜迎、一家亲乐融融”的氛围假象,让北京达成宣传的政治目的。
陈致中今上午9点30分将赴法院按铃控告韩国瑜,就韩国瑜未经核备即与中国大陆官员会面一事,按铃控告韩国瑜涉犯“外患罪”。外患罪属《刑法第103~115条》范围,据《刑法第100条》条文,“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以强暴或胁迫着手实行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预备犯前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致中受访时强调,就算是“意图、阴谋”也构成外患罪的犯罪事实。他提出两证据,一是韩未经台湾政府主管机关授权,于3月22日进入中联办密会官员王志民,等同接受“一国两制”。陈表示,就连香港特首都避免与中联办官员接触,韩积极拜访,显然已触犯刑法第104条“通谋外国或其派遣之人,意图使中华民国领域属于该国或他国者”之外患罪。
第二,韩于3月25日于深圳与大陆国台办主任刘结一会面时,默认刘提出的“习五条”,甚至公开表示“九二共识”是定海神针,等同接受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一个中国、一国两制”的原则,同样触犯外患罪。
陈还高呼“拼经济也不需要卖台!”他以兰花外销为例,表示台南“台湾国际兰展”缔造113亿元外销佳绩,农委会去年也外销兰花达57亿元美金,创20年来新高,都没有因为经济而侵害台湾主权。
陈认为韩国瑜在大陆签订的都是备忘录,根本不是真正的订单。签约厂商几乎都是陆资企业,根本都是“政治订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