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日印发《奖励办法》,将对举报非法宗教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000元(人民币,下同,2000新元),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积极性。
据金羊网报道,《奖励办法》表示,非法宗教活动线索包括组织、策划、宣传煽动、开展非法宗教活动等情况,以及相关可疑人、地、事、物等情况。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和信件举报、或者直接到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街(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公安机关当面举报线索。
根据奖励范围和标准,举报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或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或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经宗教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上述行为的,奖励100元至1000元。
提供线索并协助对涉及的非法宗教组织、违法人员进行查处,经宗教部门核实的,奖励1000元至3000元。
提供线索并协助对涉及的境外非法宗教组织、违法人员进行查处,经宗教部门核实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
提供线索并协助查获境外非法宗教组织首要分子,查清该组织境内活动架构及骨干人员,经宗教部门核实的,奖励5000元至10000元。
提供其他涉及非法宗教活动组织、人员信息,经宗教部门核实的,视情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