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武装部队九辆水陆两栖装甲车辆,2016年11月由台湾国防部于从台湾高雄以船运方式欲运送到新加坡国防部,中途途经厦门及香港。该属新加坡注册公司的船只涉嫌未经申报进入香港水域,涉案公司及船长今天(29日)于区域法院裁定“并非根据及按照许可证输入战略物品罪”罪成。案件下午再续,船长获准保释外出。


据《星岛日报》报道, 陈广池法官在宣读裁决理由时指出,被告美国总统轮船私人有限公司(船务代理)及身为涉案船只船长的中国籍被告潘学军虽然角色不同,但二者的共同目的是把涉案九辆装甲车安全运送至新加坡国防部。船务代理及船长均指自己不清楚船上载有什么货品,亦不熟悉香港有关货物管制的法例,惟陈官分析指舱单上并没有刻意隐瞒托运人为台湾国防部,收货人为新加坡国防部等资料,但却没有列明船上货物是军事武器及车辆。


陈官指被告向香港部门申请军事货物入口证理应不难,亦不会不获批,涉案九辆装甲车上货时没有偷偷摸摸,是“名正言顺”地装载在船上,而陈官亦认为两名被告并不是对船上货物毫不知情,故判两名被告罪成。


陈官表示本控罪打击对象范围甚广,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七年及没有上限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