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香港《逃犯条例》第24条列明,中央可藉涉及国防、外交利益重大影响为由,向特首发出移交与否的指令;有法律学者和民主派议员关注,相关情况会影响特首把关。特首林郑月娥今早出席行政会议前说,这种说法不成立,并称不存在特首可以绕过法律,只听中央命令移交一个不能移交的人。


据《明报》消息,林郑月娥表示,若移交方提请的理由涉及国防或外交,特首依修例条文,是可以拒绝处理;就算特首批准,法庭也可依证据决定是否批准;就算法庭批准,特首往后也可运用酌情权,不作移交。


林郑月娥重申,不会收回有关修例。她表示,此次修例紧迫性在填补相关机制的长期漏洞,也有助处理台湾杀人案;她数名纪律部队的首长都曾公开呼吁社会支持条例,“身为行政长官,我怎么可能因为有批评,包括人身批评,而去收回这项这么重要的工作呢?”


林郑月娥也说,针对修例讨论一事,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举行共20小时的会议。


对于有关注组织要求特首接见及立法会召开公听会以聆听意见,林郑月娥重申时间紧迫,各界可向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政府则会“做好准备”,本月12日(下周三)将修例提交立法会二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