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民晚报报道,去年12月4日,浦东发生一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事件。乘客梁某某强行拽拉方向盘,导致行驶中的公交车撞击电力公司工程车,之后梁某某被取消落户上海资格。
今天上午,梁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在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梁某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8年12月4日9时许,一辆783路公交车驶至张杨路居家桥路站台时,梁某某因为错过下车时机,于是要求司机停车开门,双方发生争吵。后来司机三次打开车门,但梁某某都没有下车。
在司机再次关闭车门并启动车辆后,女乘客从车厢中部快速走到司机身旁,与司机发生言语争执,同时强行拉拽方向盘,致使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撞到一辆电力公司工程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公交车内无人受伤。
法院认为,驾驶员行为虽有不当之处,但对本案没有实质性影响。梁某某坦白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首。考虑到其为初犯,家人已赔偿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梁某某在实际载客12人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社会危害性较大,不宜缓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