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政策的“适应性”和“包容度”,中国证监会拟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并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证监会官方网站周四稍晚发布的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新闻稿显示,新的《重组办法》还拟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多渠道支持上市公司置入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集聚。


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并拟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


“调整优化并购重组制度,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资本市场多元化退出渠道和出清方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证监会称。


证监会并在新闻稿中指出,对并购重组“三高”问题持续从严监管,坚决打击恶意炒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忽悠式”重组、盲目跨界重组等市场乱象,强化中介机构监管,督促各交易主体归位尽责,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内生动力,有效应对外部风险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