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长及警务处处长今天(25日)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指恶意起底并非法公开警员个人资料的人士对公众构成滋扰,要求法庭颁下禁制令禁止市民公开警员及其家人包括姓名、职位、相片及住址等个人资料,并禁止任何人恐吓及骚扰警员及其家人。
据《星岛日报》报道,原告为律政司司长及警务处处长,被告为非法公开警员个人资料的人士。
原告在入禀状指,希望法庭颁下禁制令,禁止被告未经准许下公开警员及其家人的姓名、职位、相片、学校地址、电邮地址、生日日期、电话号码、身分证号码、Facebook帐户、Instagram帐户、车牌号码及住址。原告另亦希望禁止被告恐吓、要胁及骚扰警员及其家人,并且禁止任何帮助、建议、促使或教唆他人公开警员及其家人个人资料的人士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