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6岁香港少年在9月21日“光复屯门公园”游行中,被搜出一柄经改装的雨伞、及55厘米长行山拐杖等物品。裁判官今日(7日)裁定其两项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11月25日判刑,会索取青少年罪犯评估委员会、劳教所、更新中心、教导所报告。
据香港电台报道,裁判官接纳两名警员的证供,认为被告曾承认出现在该处目的是参与游行,认为如果只是身处和平示威,毋须带备雷射笔或其他涉案装备,而雨伞损毁,为何不立即抛弃,反而要将行山杖藏在雨伞内,所以认为被告的辩解属于借口。
裁判官又认为,被告明显是蓄意改装,而雷射笔虽然实际上难以造成伤害,但不能改变被告有意图以其伤害警方,因此裁定被告两项罪名成立。
这名少年早前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少年庭,否认有意图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
被告的代表律师呈上七封求情信,透露患有读写障碍的被告因此事令到七旬父亲操劳,已深感后悔。律师说,案件源于前所未见的社会运动,被告犯案非为个人利益,重犯机会极低,还押近七星期已得到很大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