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生猪生产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和养殖合作社开展好生猪生产,天津市相关部门近日出台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措施,其中申请生猪养殖用地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据天津日报报道,新措施下,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附属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即可获得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