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哈尔滨服刑的人员陈浩(化名)在死亡一年之后,遗体在12月15日上午11点被狱警抬上专车带走火化。陈浩家属反映,陈浩身上有多处伤痕,质疑陈浩生前被殴打。尸检报告和狱警的说法是,陈浩因突发脑梗死亡。


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国黑龙江绥化市兰西县30岁男子陈浩,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去年8月转到黑龙江东风监狱,在服刑期间突然死亡。


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今年7月17日出具的《答复函》显示,“(陈浩)尸体五个部位呈暗紫色、暗红色,系生前局部受钝性物体作用形成的非致命损伤;尸体头皮内血肿系生前局部受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形成的非致命伤,该血肿不能诱发脑梗死。”


陈浩家属看到陈浩尸体时发现,他双腿、胳膊有大片淤青,后脑有血肿块。陈浩的姐姐陈晨(化名)曾向监狱工作人员询问“伤从何而来”,对方称“也许是在抢救中磕的、碰的”。


东风监狱6月18日给出的答复说,“陈浩曾患有脑膜炎……身体状态较差,日常有走路不稳跌撞和摔倒现象……经过询问陈浩工友、舍友,排除其尸表外伤是由体罚虐待或肢体冲突形成。”


陈晨说,弟弟确实在2015年7月曾患有脑膜炎,但当时已治愈。


陈晨多次向东风监狱人员提出调取陈浩死前72小时完整的监控视频。根据她接到的相关材料,监狱未保存完整的相关监控视频。


东风监狱副监狱长张晓峰12月16日告诉澎湃新闻,陈浩生前未被殴打。但他未对陈浩遗体的伤痕因何而来进行解释,也未解释是否有保存监控录像。


陈晨说,家人曾提出要二次尸检,因担心被毁灭证据,一致不同意将陈浩遗体火化。


张晓峰则表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罪犯尸体火化的决定权不在家属,即便家属不同意,也要进行火化。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表示,目前中国尚没有明确规定监狱监控录像需保存多久。《监狱罪犯死亡处理规定》第七条载明,罪犯死亡后,对初步认定罪犯为正常死亡的,监狱应开展的调查工作中,包括:封存,查看罪犯死亡前十五日内原始监控录像等。


邢鑫分析,家属有权要求调取监控视频,如果监狱方有意回避监控视频问题,或存在掩盖真相之嫌。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本案中,家属查看监狱的监控视频,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并向检察院或监狱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才可查看。实践中,查看监控视频的申请,一般都会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