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病毒携带者向他人吐口水将被追责湖北省公安厅29日发布通告,将对六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其中,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向他人吐口水将被追责。据“平安湖北”官微消息,根据通告,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在公共场所向他人吐口水,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