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与税务总局今天(7日)宣布免征增值税等关于支持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五条惠企税收政策。


据中国财政部官网发布的消息,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在公告中宣布,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告也提到,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五年延长至八年。此外,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