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3日)通报,称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如果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在今年6月30日前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


据一财网报道,这项通知明确,企业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才可申请缓缴。此外,受疫情影响的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如果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同样可在6月30日前向上海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停缴手续。


至于贷款方面,通知指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向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而对于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通知明确,2020年6月30日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


企业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所在的事业单位及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蓄,日后可用来支付职工家庭购买或自建自住住房、私房翻修等住房费用。中国是于1990年代初向新加坡学习,建立了该制度解决民众的购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