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日前发布医疗照护及防治相关人员的补助津贴及奖励指南,但除医护人员外,其余相关人员的津贴分配方式均不明。对此,台湾卫生福利部修正相关条规,新增放射人员、社工、清洁人员为奖励对象,并颁布具体分配指南。


据《联合报》报道,台湾虽颁布医疗照护及防治发给补助津贴及奖励要点,不过大量医事人员投入防疫至今,除医护人员已有相对奖励外,其余相关人员奖励、津贴分配方式仍不明。有鉴于此,台湾卫福部医事司已修正上述要点,明列投入防疫的各项医事人员,以及奖励津贴分配比率,并已于昨日(14日)正式公告。


卫福部医事司长石崇良受访时说,经日前讨论修订奖励要点后,奖励对象会纳入所有执行冠病医疗照护及防治的工作人员,包括放射师、医检师与行政、清洁人员等。


石崇良说明,此次要点分为医事人员津贴、医疗机构奖励。医事人员津贴,于负压隔离、普通隔离、加护病房及专责病房第一线执行照护疑似或确诊个案医护人员,医师每日一万元、护理人员每班一万元、医事放射人员每月一万元、感染管制人员每月一万元。


医疗机构奖励部分,石崇良说,医院设置专责病房者,每一病室奖励设置费10万元,并依收治情形及占床率给予营运奖励费,并应有50%以上分配给病房医事、社工、行政及清洁人员。若设置采检站或防疫门诊,每家医疗机构奖励设置费20万元,每月再依采检案件数给予奖励,其中应有80%以上分配给急诊、放射、社工、行政及清洁人员等。


而在个案转检、采检及检验上,医疗机构对于评估后须采检者,安排转检并完成通报,每一案奖励费用200元。另外,台湾疾管署给付冠病通报个案采检机构每件3000元费用中,至少应有1000元分配予检验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