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张国民因受贿、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微信公号消息,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今天(29日)公开宣判甘肃省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张国民受贿、行贿一案。对被告人张国民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0万元,没收财产20万元,对受贿所得判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国民利用其担任武威市城市建设规划局局长、武威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武威市委秘书长、武威市城乡融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武威职业学院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规划许可手续办理、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920万元、黄金2.5kg,共计折合人民币1019.675万元(约203.7万新元),构成受贿罪;此外,张国民为谋取职务调整,先后多次给予他人人民币290万元、黄金2.5kg,共计折合人民币389.675万元,构成行贿罪。


法庭综合考虑被告人张国民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