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昨日(9日)宣布,将从今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五年。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商务部于2014年5月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开始实施反倾销措施,并在去年5月应国内产业申请,发起了本次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在本次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公告中表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国内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0年5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五年。